张队此时看我的目光已经变得很犀利了,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转变。
我想了想说:「我从另一条路出来的,那时,天还很亮,但我没有看时间,不过,我当时是坐公交回去的,我想公交车上的监控应该能够确认时间。」
「哪一辆公交?」
「3866,这辆公交能到我家的摊位,我每天放学后,都要到去摊位帮忙。」
很快,他们就找到了公交监控,我是 6 点 42 分上的车,7 点 13 分下的车。
我坐在公交车下车门右边靠窗的位置,监控拍得清清楚楚。
我的神色带着少许的慌张,我的脸上有被人打耳光落下的痕迹,嘴角带着少许红肿,最重要的是,我的手上有伤。
并且,我的家人以及隔壁摊子的人都能证明,那天我早早地就去了店里。
因为是刚高考完,所以大家印象都很深刻,甚至连当时跟我说过什么话都记得清楚。
他们都说我勤奋又好学,懂事又孝顺,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孩子,说宁可相信地球会毁灭,也不会相信我这样的女孩子会杀人。
我爸妈什么都不懂,出了这种事,现在还不知道怎么炸毛呢,不过,他们还是给我请了个律师,想要把我保释出去。
警方也没有理由再继续扣押我了。
张队打量着我,随之深深地叹了一口气,却不下命令。
律师开始「背书」了,他说了一大堆的法律条文,说得张队的脸色越来越难看。
有个警察提醒张队说:「要不就让她先回去?」
张队如鹰钩的眼神看了我一眼,重重地哼了一声气:「你先回去,不过,要随时配合我们的调查。」
其实,他们不得不放我的。
第一,陆旭是生是死,目前是无法判定的。
第二,他们目前找到的证据,也能够充分证明我没有杀人,最重要的一点,假设如他们推测的那样,陆旭被分尸了,那我是没有条件做到这一点的。
不过,就在我要离开的时候,有个人喊道:「等一等。」
他说:「我建议还是把人留下,毕竟这件事影响太大,作为嫌疑人或者涉案人,想必会有很多媒体找她采访,而且,陆旭的父亲,他的身份……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