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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零:分家后,她成了国家的手中至宝畅销小说推荐

忘尘酒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叫做《七零:分家后,她成了国家的手中至宝》的小说,是一本新鲜出炉的穿越重生,作者“忘尘酒”精心打造的灵魂人物是霍清持叶清月,剧情主要讲述的是:说自己会中医,很容易惹祸上身。姐弟俩聊着,天色渐渐暗了。叶清月换回自己的衣服。那件的确良短袖衬衫不好带回去,她就藏在了隐蔽处,打算找机会再拿走。做好这些,叶清月带着叶枫回家。刚进他们屋,叶清月正要把门带上,一股巨力从外顶了进来。只见一个虎背熊腰的男人冲进屋,粗着脖子大吼:“叶清月!你还敢回来?!”......

主角:霍清持叶清月   更新:2024-09-09 10:26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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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七零:分家后,她成了国家的手中至宝畅销小说推荐》精彩片段


在桃树的斜前方,有风拂过郁郁葱葱的树叶,隐约可见深处藏着的那一抹红。

叶清月从小视力就比一般人好,所以才能发现。

如果是其他人,即便看到,也只会当野花之类的忽略。

叶清月抱着树干,盯着那若隐若现的一抹红,感觉心跳在加快。

紧接着,她扔掉手中长棍,迅速下了桃子树,爬上了那棵树叶间藏着一抹红的大树。

经过一番折腾,叶清月爬到了那抹红的近前。

那是一朵花,与莲花有几分相似,但花瓣鲜红娇艳,仿佛能滴出血来。

暗红的根茎深深扎进了树干中,被它寄生的树干,比起其它树干要更为粗壮些,但上面却有许多不自然的裂痕,显得摇摇欲坠。

两者组合起来,透着一股妖艳又颓败的诡异美感。

“果然没看错……是寄木生血花!”

叶清月难以抑制心中的激动。

寄木生血花,是一种极其罕见的珍稀药材,对先天不足,身体孱弱的病人,有极好的滋补效果,只在华国有少量发现。

因其生长条件苛刻,无法人工培育,到了八十年代初期,寄木生血花就绝迹了。

叶清月也只在教科书和病例里见过,关于寄木生血花的神奇药效。

没想到竟在这里遇见了!

“可惜还没成熟,不能摘。”

叶清月观察到,寄木生血花最里面的花瓣,并非外侧那般鲜红,而是淡红。

现在摘下来,药效会大打折扣,暴殄天物!

必须得所有花瓣呈现鲜红色,完全成熟了,才有记录里那种神奇的药效。

更重要的是——

“我的神医系统还处于休眠状态,等系统重启,或许能将寄木生血花带进空间里培养,甚至量产!”

叶清月嘀咕着,手里也没停,她从一旁薅下来几根软木枝,插进寄木生血花周围的裂缝中,利用树叶将其挡得严严实实。

这样一来,除非有人爬上树,不然在外面是绝无可能发现它的。

叶清月做完这些,又爬下树,捡来长木棍,夹了两块野兽粪便放在树下。

很好,这样连爬树的人都不可能有了。

叶清月拨弄了一下周围的叶子,把现场弄得自然些。

确认没有异状后,叶清月记下了这棵树的位置,才折返回桃树下,找到之前打落的桃子。

挑了几颗看起来好点的,在附近的溪流洗干净后,回到叶枫那边。

“先垫垫肚子吧。”

叶清月往叶枫手里塞了两颗青桃子,自己拿起一颗咬了口,酸涩的味道,干瘪的口感,让她不禁皱了皱脸。

不过,她还是三两口把整颗桃子啃光。

一旁的叶枫也慢慢吃光了那两颗桃子。

家里不富裕,吃不饱是常态。

比起难吃的食物,饿肚子更可怕。

下午的时间,叶清月也没闲着,她教叶枫按摩穴位止咳的方法。

“阿枫,把你的大拇指和食指并拢。”

叶清月指导着叶枫,“看到这块肌肉隆起最高的位置了吗?这个地方叫虎口穴。”

“你下次再咳嗽,就拿另一只手的大拇指按在这只手的虎口穴,朝你的小拇指方向按摩,你的体质差,不要太用力,要轻一些……”

“一般来说,按摩十分钟,你的咳嗽就能缓解了。”

叶清月边说,边拿叶枫的手,示范给他看。

其实,按摩穴位止咳,也是有讲究的。

按摩虎口穴,是治疗久咳不愈者。

并非一咳嗽,去按摩虎口穴就能好。

不同情况引发的咳嗽,要按摩不同的位置。

瞎按一通可没用,只会浪费力气。

“我知道了。”

叶枫乖巧点头,又好奇地问道:“姐,你啥时候会这些了?”

叶清月早料到叶枫会问起这个。

不仅是叶枫,她以后若继续展露医术,只会有更多人问她。

对此,叶清月也早想好了借口。

她道:“你还记得以前住在村尾的钟婆婆吗?”

“当然记得,钟婆婆太可怜了……哎。”

叶枫想到那个因为特殊原因被孤立,最后受不了上吊的老婆婆,叹了声气。

钟婆婆祖上世代都是在宫里做事的。

村里长辈吓唬小孩时,就说钟婆婆最喜欢把不听话的小孩,抓到她村尾那间密不透风的小黑屋里吃掉!

所以村里小孩都很讨厌钟婆婆,会拿石头、鸡屎砸钟婆婆。

顽劣的男孩,甚至会在钟婆婆家门口拉屎撒尿!

按他们的话来说,他们是在帮钟婆婆,是为了钟婆婆好。

可在叶枫心里,钟婆婆是个好人,才不是什么吃小孩的老妖婆。

八年前,他贪玩,不顾病体偷跑出家里,摸进了村尾后的山林中。

叶清月找到他时,他累得气喘吁吁,坐在地上一动也不能动,只好背着他下山。

可那时叶清月也才九岁,营养不良的小豆丁一根,没走远就崴了脚。

俩孩子一屁股蹲摔坐在地上,面面相觑,没几秒就嚎啕大哭。

是钟婆婆发现了他们,避着人把他们送回家。

叶枫一直记着这份恩情,可惜没等他还,钟婆婆在两年前就上吊了。

“村里人只知道,钟婆婆祖上是在宫里做事的,但他们不清楚,钟婆婆家世代是太医,她女儿还去国外深造过。”

叶清月说道:“八年前,钟婆婆救了我们后,我总会偷摸去找她,给她送吃的,也是那时,她教会了我医术。”

她这话倒没撒谎,只是有夸大成分。

钟婆婆当年确实教过她医术,是她在医学上的启蒙老师。

如果没有钟婆婆,她后来也不会报考医科大学。

只不过,两人相处才六年,到了后期,钟婆婆的精神崩溃,连正常的对话都做不到,更别提教学了。

所以,叶清月只在钟婆婆那儿学到一些皮毛。

可别人又不知道,总不能为了求证,去拿刀抹脖子,到泉下问钟婆婆吧?

叶清月打算利用这点,给自己会医术的事做幌子。

“原来是这样。”

叶枫对姐姐说的话深信不疑。

他也没问叶清月以前为啥不说。

毕竟过去几年是特殊时期。

谁如果说自己会中医,很容易惹祸上身。

姐弟俩聊着,天色渐渐暗了。

叶清月换回自己的衣服。

那件的确良短袖衬衫不好带回去,她就藏在了隐蔽处,打算找机会再拿走。

做好这些,叶清月带着叶枫回家。

刚进他们屋,叶清月正要把门带上,一股巨力从外顶了进来。

只见一个虎背熊腰的男人冲进屋,粗着脖子大吼:“叶清月!你还敢回来?!”


村民们觉得叶芳太坏了。

这时,王胜英又说道:“你爹昨晚到叶清月家偷钱,还被发现了,你这次上门,就是想说情,帮你爸脱罪吧?”

叶芳如今才十八九岁,尽管心眼多,也有城府。

可在众目睽睽之下,被人揭穿,她还是慌了一下。

村民们眼尖,将她的表情尽收眼底。

“难怪清月丫头刚才说小芳装姐妹情深呢,原来小芳她爹就是昨晚的小偷?”

“大队长呢,赶紧去告诉警察啊,咱们村可不能让一颗老鼠屎坏了名声!”

“胜英都知道了,她爸能不晓得吗?”

“叶正华等着坐牢吧!”

“三百块呢,真是胆子肥……”

听着村民的议论纷纷,叶芳背后直冒冷汗,为啥事情会变成这样?

她自信满满地上门,以为能轻易拿捏叶清月,乖乖去撤销报案,还把分家的钱吐出来。

可没想到,最后却是她落了满身骚!

在村民们谴责的目光中,叶芳狼狈逃走。

跑过一个拐角,她撞到什么,对方一屁股坐到地上。

“唉哟!哪个不长眼的——”

一道不满的男声响起,旋即诧异:“小芳?”

叶芳一看到眼前这斯文男人,就扑进了对方怀里哭,“闻书,你可要给我做主啊!叶清月想害死我全家啊!”

新婚妻子在饭点被人叫走,说娘家出事了。

许闻书一个人在家,饿得头晕眼花,便出来找叶芳回去做饭。

他在家时,他娘把家务活全包全揽,说君子远庖厨。

许闻书十指不沾阳春水,二十岁在家看到酱油瓶倒了,都不会扶一下。

刚下乡在知青点时,他都是和女知青搭伙吃饭。

说几句好听的话,连水都不用挑,出点粮食就好。

后来,大家见他不干活,就不带他吃饭了。

好在他遇见了叶清月。

一开始,他只是被叶清月的长相吸引。

即便是在城里,他都没见过如此惊艳的女人,第一眼就被叶清月勾走了魂。

可无论他怎么勾搭,叶清月只会越躲越远。

直到他听说,叶清月家没钱,高中让她辍学,她还大哭一场。

最后是她娘拿刀发疯,叶家怕她娘杀人,才让叶清月继续读高中。

许闻书虽然嫌弃叶清月的家庭,但色字头上一把刀,他趁没人时,悄悄问叶清月,是不是喜欢读书。

没想到,先前勾搭不上的叶清月,第一次主动跟他说话了。

尽管吃不上肉,两人的关系却越走越近。

叶清月读的县高中,老师水平也不及格,自己对书本上的东西都一知半解,更别提教学生。

她上高中一年,啥也没学到,初中也因为类似的理由,基础薄弱,惨不忍睹。

许闻书家虽然落难,但父母也是知识分子,生活上娇惯他,学习上却不容许他偷懒。

即便他天资一般,学到的东西,也比叶清月要多。

他借口给叶清月开小灶,实际上是冲着美色去的。

然而叶清月在这方面很保守,连手都不让牵,但会在其它的地方对他好。

给他做饭,在他口粮不多的时候,给他带吃的。

可许闻书要吃的不是这些粗粮,是肉啊。

那种肉!

就在许闻书馋肉馋红眼时,有别人送到他嘴边了。

叶芳就是那个喂他吃肉的。

在他学习时,叶芳会帮他准备吃的、喝的,红袖添香,崇拜地看着他。

比起只会盯着书看,在遇到难题时,才会抬头看自己,跟自己说话的叶清月。

叶芳极大满足了许闻书作为男人的虚荣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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